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进一步推动中国优秀视听作品走出去,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,促进文明交流互鉴,国务院新闻办公室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将联合开展2024年“视听中国全球播映”评选工作。

请各单位点击下列按钮,选择对应省份,点击“查询”,进入申报表,完成申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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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电话:(010)8609-6703、18210826315

联系邮箱:registration@chinapavilion.com.cn

(一)优秀作品

1.申报作品须为外语译配(或加字幕)的视听作品,有关参评作品于2024年在境外主流媒体平台落地播出效果,请附相关证明材料。

2.作品类型分为影视剧类(电视剧、网络剧、网络电影)、动画片类(含网络动画片)、纪录片类(含网络纪录片)、短视频类(含微短剧)和综艺类(含网络综艺)。

3.申报单位须为作品海外版权单位。联合制作或共有版权的片目,须协调确定唯一申报单位。中外合拍片须在申报表中注明。

4.请各视听机构登陆系统完成申报表格填写,并积极联系省局进行审批,4月7日前未审批完成的填报视为申报失败。

联系电话:

作品申报入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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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优秀推广活动

1.申报活动须为2024年在境外(含港澳台)举办的中国优秀视听节目推介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视听展播周、观众见面会、跨国视听交流活动等形式。

2.请各视听机构登陆系统完成申报表格填写,并积极联系省局进行审批,4月7日前未审批完成的填报视为申报失败。

联系电话:

活动申报入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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